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 2020年度荣耀案例三 严增彩人身保护令民事诉讼案
已经被浏览 249 次 最后更新时间:2023-06-04 20:57:20 来源:admin
承办律师:高君、马文涛
基本案情
当事人严增彩与刘琛于2016年9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前期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生活,于2017年9月14日生育一女刘沐芸,女儿出生前后,刘琛多次对严增彩进行家庭暴力,严增彩也多次报警,最严重的一次致严增彩眼眶骨折,双方于2019年由于工作调动移居至海港经济开发区,在此期间,刘琛对严增彩进行了多达4次的殴打,对此严增彩提交了两次就医的相关检查报告予以证明。
律师工作
接受委托后,由于时间紧迫,翌日就完成主要文书并发送当事人签字,并于受理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即由马文涛律师携带材料至海港经济开发区法庭沟通案情并拟定于2020年11月19日会同妇联、派出所共同协商解决此事。
2020年11月19日,高君律师至海港法庭,配合当事人协调出具人身保护令,经多方协调,成功促成港西派出所于当日下午向刘琛出具告诫书,海港法庭于翌日,即2020年11月20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1、禁止被申请人刘琛对申请人严增彩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刘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严增彩及相关近亲属。
案例评析
本案系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经办的第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也是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第一起此类型案件,案件的顺利办理及办结为以后办理家庭暴力类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基本案情
当事人严增彩与刘琛于2016年9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前期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生活,于2017年9月14日生育一女刘沐芸,女儿出生前后,刘琛多次对严增彩进行家庭暴力,严增彩也多次报警,最严重的一次致严增彩眼眶骨折,双方于2019年由于工作调动移居至海港经济开发区,在此期间,刘琛对严增彩进行了多达4次的殴打,对此严增彩提交了两次就医的相关检查报告予以证明。
律师工作
接受委托后,由于时间紧迫,翌日就完成主要文书并发送当事人签字,并于受理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即由马文涛律师携带材料至海港经济开发区法庭沟通案情并拟定于2020年11月19日会同妇联、派出所共同协商解决此事。
2020年11月19日,高君律师至海港法庭,配合当事人协调出具人身保护令,经多方协调,成功促成港西派出所于当日下午向刘琛出具告诫书,海港法庭于翌日,即2020年11月20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1、禁止被申请人刘琛对申请人严增彩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刘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严增彩及相关近亲属。
案例评析
本案系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经办的第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也是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第一起此类型案件,案件的顺利办理及办结为以后办理家庭暴力类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