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经典案例之八 赵某涉嫌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集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罪辩护案例
已经被浏览 223 次 最后更新时间:2023-06-04 21:02:44 来源:admin
承办律师:张雅新
犯罪嫌疑人:赵某
代理程序:侦查、审查起诉、一审
法院案号:(2019)冀0202刑初161号
关键词:刑事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势力集团
基本案情
赵某,六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家公司实际经营人、三家公司股东。2018年10月29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罪,被依法逮捕。
裁判结果
赵某等人在侦查阶段及起诉意见书中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对赵某等人以恶势力集团犯罪以及其他犯罪提起公诉。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赵某等人不构成恶势力集团。赵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判处罚金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办案时间长达8个月。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会见、阅卷,完成阅卷笔录、质证提纲、辩护意见、申请解除财产查封等工作。
针对赵某等人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集团这一问题,辩护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书面意见,分析赵某等人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构成恶势力集团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承办律师严格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最终成功为当事人摘掉了“黑帽子”以及“恶势力集团”帽子,实现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典型意义
2018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经过一年多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同时,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人为拔高和凑数的不正常现象。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重点攻坚阶段,能否做到不枉不纵,精准打击黑恶犯罪,对于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是河北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异地办理案件,指控事实跨度五年,涉案人员22人,涉及罪名7个。如果按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赵某除了上亿资产将会被没收,还要面临二十五年左右的刑期。
面对案件挂牌督办、异地办理和扫黑除恶集中重点攻坚的压力,承办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大胆提出了赵某等人既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又不构成恶势力集团的辩护意见。通过辩护律师的不懈努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扫黑除恶系列案件中,能够取得如此辩护效果的涉黑案件,在全国也为数不多。
犯罪嫌疑人:赵某
代理程序:侦查、审查起诉、一审
法院案号:(2019)冀0202刑初161号
关键词:刑事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势力集团
基本案情
赵某,六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家公司实际经营人、三家公司股东。2018年10月29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罪,被依法逮捕。
裁判结果
赵某等人在侦查阶段及起诉意见书中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对赵某等人以恶势力集团犯罪以及其他犯罪提起公诉。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赵某等人不构成恶势力集团。赵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判处罚金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办案时间长达8个月。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会见、阅卷,完成阅卷笔录、质证提纲、辩护意见、申请解除财产查封等工作。
针对赵某等人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集团这一问题,辩护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书面意见,分析赵某等人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构成恶势力集团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承办律师严格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最终成功为当事人摘掉了“黑帽子”以及“恶势力集团”帽子,实现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典型意义
2018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经过一年多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同时,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人为拔高和凑数的不正常现象。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重点攻坚阶段,能否做到不枉不纵,精准打击黑恶犯罪,对于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是河北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异地办理案件,指控事实跨度五年,涉案人员22人,涉及罪名7个。如果按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赵某除了上亿资产将会被没收,还要面临二十五年左右的刑期。
面对案件挂牌督办、异地办理和扫黑除恶集中重点攻坚的压力,承办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大胆提出了赵某等人既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又不构成恶势力集团的辩护意见。通过辩护律师的不懈努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扫黑除恶系列案件中,能够取得如此辩护效果的涉黑案件,在全国也为数不多。